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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移送外地的在拘留所还是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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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484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要移送外地的在拘留所还是在看守所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要移送外地的在拘留所还是在看守所?

一、要移送外地的在拘留所还是在看守所?

要移送外地的在拘留所还是在看守所,需要根据具体的性质来进行判断的,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涉嫌犯罪的,需要进行羁押的人都关押在看守所。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目前在对刑事类型的案件立案侦查过程当中,如果确实是需要采取刑事拘留等相关的措施,那么是可以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采取一定的措施的,比如说可以采取刑事拘留这种措施,但是这个法律性质是和行政拘留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是需要在看守所执行。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要移送外地的在拘留所还是在看守所?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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