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931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一、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17号

第一条: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第二条: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铁路职工倒票、内外勾结倒票;首要分子;处罚过两次以上、劳教一次以上两年内犯同类罪,从重处罚。

二、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认定

适用本罪时,应注意区别本罪与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界限,两罪在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均相同,但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真实的车票、船票,而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犯罪时象是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其他有价票证。

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非法倒卖车票的行为也越来越少了,现在都是实行支付宝或者是微信网上购票,这样就不会有违法犯罪人进行非法倒卖车船票,不过比较落后的地方坑还有,看到报警处理即可。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