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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未遂量刑标准实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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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1446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聚众斗殴罪未遂量刑标准实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聚众斗殴罪未遂量刑标准实是哪些?

一、聚众斗殴罪未遂量刑标准实是哪些?

聚众斗殴罪,不存在未遂形态,一旦双方实际发生斗殴犯罪即为既遂。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为既遂,而在斗殴前的所有行为均为预备行为。

犯罪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斗殴未成的情形,只能发生在预备阶段,故本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因此,聚众斗殴如果尚在预备阶段,应按聚众斗殴罪定罪量刑,但可以按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聚众斗殴罪与因民事纠纷而发生的一般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行为的界限。

二者在互相殴斗的形式上很相似,但有本质的区别。后者一般是事出有因,不具有争霸一方、报复他人、寻求刺激等犯罪动机,其行为没有对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威胁,所以不能以聚众斗殴罪定罪。

2、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

只要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即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按犯罪处理。

(1)聚众就是结伙,人数达三人以上。对斗殴双方均有聚众斗殴故意的,只要一方达到三人以上的,对双方均应认定聚众斗殴,但没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一方,不当认定聚众斗殴。如没有聚众故意的一方造成对方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定罪处罚。

(2)聚众斗殴首要分子是指聚众斗殴的组织者、策划者、纠集者、指挥者;积极参加者是指在聚众斗殴中发挥主要作用或者在斗殴中直接致死、致伤他人者。在幕后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在聚众及准备斗殴中行为积极并起重要作用的,不论其是否直接实施斗殴行为,应认定为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

(3)“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是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数达十人左右,或者斗殴场所涉及多或者斗殴持续时间较长,或者聚众斗殴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民愤较大的情形。

聚众斗殴的犯罪行为是十分恶劣的,这种行为不仅仅侵害了我国的公民的人身权益,还侵害了我国的社会秩序,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风气,犯罪行为人只要是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达到立案标准的时候,就会被予以刑事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聚众斗殴罪未遂量刑标准实是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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