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是应当是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二、占用耕地需要哪里审批
如果是占用的话,土地使用双方同意,可以直接签订合同由土地管理局作证就行了,这叫做土地流转,使用权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43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44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元至10元;
(二)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元至8元;
(三)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元至6.5元;
(四)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元至5元。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征收征用土地的,那么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当中的规定,便是需要采取一定的补偿的特色具体的补偿的类型,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然后来进行确定,比如说如果征收的是耕地的话,应当是按照土地前三的倍数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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