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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柴山地被征收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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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007人看过
导读:农村柴山地被征收可能会获得的补偿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若是被征收的土地上有附着物,需要对附着物也进行补偿。被征收的土地上如果有房屋,那么房屋也会被拆迁,征收方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
农村柴山地被征收怎么补偿?

一、农村柴山地被征收怎么补偿?

农村柴山地被征收可能会获得的补偿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之前,需要告知征地目的吗?

1、征地之前,需要告知征地目的。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2、征地预公告与征地公告的区别

(1)发布时间不同

征地预公告是政府征地批准之前作出的公告。征地公告是征地正式批准之后作出的公告。

(2)两者目的不同

征地预公告目的是告知征地基本信息,征求村民意见。征地公告目的是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已经被批准征收,如果被征地农民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救济。

(3)法律效力不同

政府征收土地,征地预公告并没有法律效力。征地公告则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政府征收土地,是以最终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的,因为预公告发布以后可能还会进行修改。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土地被征收,征收方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数额、以及支付补偿金的方式、支付日期,都是可以协商后确定的。协商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实施违约行为,违约情形发生后,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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