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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判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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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3779人看过
导读: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需要对行为人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情节严重出现重大后果的,也可以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类罪名是结果犯而不是行为犯,属于业务过失类犯罪。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判刑标准是什么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会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业务过失类犯罪,是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犯罪(即指从事业务的人员,违反业务上的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死伤的行为)。该罪的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即该罪中的“业务”要求有侵害他人生命,身体的可能性,这也是区别与其他“业务”(如侵占类)身份的标志。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中的决定性因素,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注重对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保护。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心态上只能表现为过失。所谓过失,是指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意志上并不希望发生事故。对于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有关直接责任人则是明知或者应该知道的,有的甚至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多次责令改正而未改正。

三、不报安全事故罪会判多久

不报安全事故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罪指的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应当负刑事责任。

认定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需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这项罪名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需要是负有防止事故发生责任的主管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行为,故意犯罪并不构成此罪,也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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