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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管辖归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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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2941人看过
导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属于违法,如果符合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应当由合肥当地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如果尚未构成发展犯罪的,造成的侵权责任可以由受害方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由合肥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合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管辖归哪个部门?

一、合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管辖归哪个部门?

如果涉及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归合肥公安部门管辖。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归公安部门管辖。

2、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3、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4、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员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量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可以得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导致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导致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导致刑事案件证据毁灭,情节严重的,都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具有具体案件的实际管辖权侦查权,如果认定尚未构成犯罪的,也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民事责任,由受害方结合实际损害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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