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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期限从什么时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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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156人看过
导读:有期徒刑期限当然是从人民法院宣判罪犯执行处罚之日开始的,凡有劳动能力,实施劳动改造,在服刑期间核实其认真悔改或表现优异者,可以酌情减刑。当然符合条件的也是可以被假释的。在法律上对有期徒刑的期限做过规定的,请大家放心。
有期徒刑期限从什么时候计算?

一、有期徒刑的期限从什么时候计算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有期徒刑也是一种刑罚,一般是对一些犯罪分子限制了人身自由,将其监禁在特定的场所里面的。与拘役相比,有期徒刑的刑期肯定是较长的,不管罪犯最后被判处了多少年有期徒刑,在法律上都是对有期徒刑的刑期做出的了明确规定的。

二、有期徒刑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有期徒刑是一种有明确期限限制的刑事处罚措施。我国的《刑法》对有期徒刑的刑期及刑期的起算日期有相关的规定,

小编认为有期徒刑相对于拘役来说肯定时间长一些,有期徒刑是长时间将罪犯关押在特定的场所里比如说监狱限制其人身自由在里面进行劳动改造思想教育,若是罪犯在监狱表现优异,积极劳动还是可以得到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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