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聊法律话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累犯”这个词。一般都觉得累犯就是犯了一次罪后又犯罪的人,可实际上累犯的认定远比这复杂。生活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人再次犯罪,但是却不算累犯的情况,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有人可能原本以为某个人再次犯罪就是累犯了,结果法律判定却不是,这就会让人很疑惑,到底哪些情况是不适用累犯的呢?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其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那就不构成累犯。比如说,老张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了刑,这是过失犯罪。刑满释放后,他在超市和人起了冲突,把人打伤犯了故意伤害罪,这是故意犯罪。但由于前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所以老张不属于累犯。因为累犯强调犯罪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犯罪的恶性,而过失犯罪往往是因为疏忽大意等原因,主观恶性和故意犯罪有明显区别。
二、不满十八周岁犯罪不认定为累犯
如果犯罪人在犯前罪和后罪时,有任何一次不满十八周岁,就不构成累犯。比如小王在十七岁时犯了盗窃罪,成年后又犯了抢劫罪。虽然两次犯罪都可能情节严重,但考虑到他在第一次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法律给予了一定的宽容。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毕竟未成年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可塑性强,不能像对待成年人一样将其认定为累犯。
三、前后罪间隔时间不符合要求不算累犯
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限制,就不构成累犯。例如,老李前罪判了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六年又犯了新罪。虽然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且都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因为后罪发生在前罪刑满释放五年之后,所以老李不构成累犯。这种时间限制的设定,是为了平衡对犯罪人的惩罚和改造效果,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四、特殊累犯之外的其他犯罪关系不构成特殊累犯
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如果前后罪不属于这三类犯罪关系,就不能认定为特殊累犯。比如小赵前罪是诈骗罪,后罪是贪污罪,这两个罪名都不属于特殊累犯所规定的三类犯罪,所以即便他再次犯罪,也不构成特殊累犯。
不适用累犯的情况清晰明了后,那在实际案件中对这些情况的判定是否存在争议呢?要是当事人对自己是否属于累犯的认定有异议,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遇到这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图平台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效果。律师们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分析案件,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厘清复杂的法律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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