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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售卖境外非法电子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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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20 · 18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美珍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75人 执业15年
律所:浙江文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7201111521199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626891021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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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当事人因售卖无国内书号的境外英文电子书被诉非法经营罪,张美珍律师代理后区分既遂与未遂情节,提交辩护意见并推动全额退赃,最终获法院采纳,量刑贴合辩护预期。

已售与库存出版物的罪态区分

2023年秋日的一个工作日,浙江浦江的一名当事人捧着一摞打印的线上销售记录,坐在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区,他线上多渠道售卖无国内标准书号的境外英文电子书,累计售出万余册,销售总额十余万元,非法获利五万两千元,网盘里还存储着七千余册同类非法出版物,刚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他原本以为只是做线上生意的小问题,却被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与作案工具。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张美珍律师,这是他第一次接触专业刑辩律师。

代理律师介入案件侦查阶段

张美珍律师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当事人,固定下他坦白供述全部行为、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接着梳理案卷里的电子数据,区分已售出图书与网盘未售出图书的不同属性。之后张美珍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提前预缴了足额罚金,为后续的量刑辩护做好准备。

未遂情节与从轻情节的辩护博弈

庭审现场,公诉人出示全部销售流水和网盘存储记录,强调涉案金额巨大、犯罪情节严重。张美珍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明确指出网盘存储的七千余册图书尚未流入市场,没有产生实际社会危害,符合犯罪未遂的法律构成要件,同时结合当事人坦白、全额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自愿认罪认罚等多重从轻情节,请求法院大幅从宽量刑。法庭调查阶段,张美珍律师反复核对销售数据的真伪和未售出出版物的存储状态,指出公诉人将未遂与既遂数额合并计算的不当之处,从法律定性和社会危害两个维度展开辩护。

法院采纳律师意见作出判决

法院最终采纳了张美珍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案涉未发售出版物系犯罪未遂,综合考量当事人的多项从轻情节,最终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涉案五万两千元违法所得、两部作案手机依法没收。这个判决结果,让原本陷入恐慌的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与辩护的价值。维权的核心,在于精准区分犯罪行为的不同形态,抓住法律规定的每一个从轻契机,才能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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