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继承赠与不用公证了吗?

继承赠与不用公证了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208人看过
导读:继承赠与不用公证了,也即公证并不是在办理赠与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时,公证并不是必须要的流程了,只要此房屋的继承没有纠纷,那么公证书就不是强制被要求提高的材料,但是由于没有公证书,那么需要提交其他诸如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继承赠与不用公证了吗?

一、继承赠与不用公证了吗?

继承赠与不用公证了,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3、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契税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虽然已经并不强制要求接受房屋赠与者,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必须要办理赠与公证,但是由于没有公证书,那么赠与事实就需要由其他材料来证明,诸如赠与协议书等,故此还是有不少人获赠后依旧会选择公证。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