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接案场景
2025年春的一个工作日,京郊村民老陈攥着皱巴巴的赔偿决定书走进律所接待室,指尖把纸页边缘捏得发毛。他说自家2008年在获批的宅基地上建好房子,因为当时村里统一停办产权登记,全村同期几十户自建房都没拿到证,两年前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后没等谈妥补偿就被强拆,之前法院已经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没想到等来的街道办赔偿决定,直接把房屋按无证违建标准核算,总共只赔三十五万余元,连屋内的家具家电、囤放的农资都没单独列明赔偿数额,对方还说依据的是村里的搬迁政策,可他从头到尾没见过完整的政策文件。
梳理案件脉络
杜柏飞听完老陈的陈述,第一时间带着团队整理他带来的老宅基地审批存根、建房时的邻居证明、多年前村里统一停办产权登记的公示照片,先把全案的时间线顺到了1998年村里落实宅基地分配的节点,把所有能证明房屋建造合规、无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材料逐一分类标注。他发现街道办提交的答辩材料里,完全拿不出评估报告的送达回执,连所谓的“公开政策”也只有一张印着搬迁明白纸的照片,没有完整的政策文本公示记录。
复议交锋博弈
杜柏飞在起草行政复议申请书时,特意把历史遗留无证房和新增违建的法律边界做了清晰梳理,明确指出不能把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直接等同于违法建筑,街道办把案涉房屋按无证标准压低赔偿,没有任何事实支撑。庭审阶段街道办的代理人反复强调全村都是按这个标准执行,赔偿金额符合片区统一口径,杜柏飞当场指出,统一口径不能突破法定程序底线,未送达评估报告直接剥夺了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法定权利,仅以明白纸替代完整政策公示,更是侵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复议机关最终采信了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案涉赔偿决定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依法予以撤销,责令街道办在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赔偿处理。
后续维权提示
复议裁决作出后,老陈拿到文书的当天专程到律所道谢,团队也同步给他梳理了后续重新核算赔偿的举证要点,告诉他如果重新作出的赔偿结果仍有不合理之处,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继续主张权益。需要提醒的是,遭遇强拆后收到不合理赔偿决定时,不要贸然签字认可,要第一时间核对评估程序、政策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尽早启动法定程序主张权利,避免错过维权期限。很多时候被征收人攥着的旧宅基地证明,就是推开公平赔偿大门的第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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