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的实务场景中,重罪与轻罪的界限往往不是泾渭分明的法条堆砌,而是藏在几十上百份碎片化证据里的事实缝隙。尤其是经济类案件,客观资金流向的多义性、主体行为的重叠性,很容易让指控方的定性出现偏差,辩护的核心从来不是凭空辩驳无罪,而是把被叙事遮蔽的客观事实重新打捞出来,放到正确的法律评价框架里。
谭某某涉1000万元合同诈骗指控一案,正是这类定性偏差案件的典型: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起诉,若指控成立,对应的法定刑幅度极高。接手该案后,张烜墚并没有直接顺着公诉机关的指控逻辑去纠缠“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是系统性梳理了涉案公司从设立到HW08项目推进的全部完整手续、十余家关联主体的股权演变脉络、每一笔1000万元投资款的具体去向,提交了6组50余份证据还原完整事实链条:涉案的HW08危废处理项目并非虚构,从最初的立项备案、园区批文,到后续环评报告的迭代,最终在2008年拿到了天津市环保局的正式许可,所谓“卷款跑路”的表述并不成立,大部分投资款实际用于项目公司支付其他股东的合法撤资款、项目建设的材料款等经营用途,项目名下的土地与建筑物评估价值接近1900万元,足以佐证不存在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诈骗故意。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他关于合同诈骗罪不成立的辩护意见,仅对其中两笔总计55万元被证实是谭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的款项,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种把指控的重罪直接拆解、剔除不成立的事实部分,将剩余行为归入更符合真相的轻罪评价的思路,正是他早年在检察院侦监科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后续又在区委办公室、督查室、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多岗位锻炼,之后花三年时间系统打通刑民行三大法律思维后沉淀出来的方法论——不陷在单一部门法的视角里抠条文,而是站在整个法律体系的高维层面判断行为的本质属性。
2020年他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天津分所时,定下了“只办刑事案件,一件民商事也不接”的铁规。在他看来,绝对的专注才是对抗刑事领域复杂变量的前提。从检5年加律师执业10年的双重经验,让他对审查批捕阶段的办理逻辑形成了独有的认知,首创“捕前辩护”概念,把辩护端口前置至审查逮捕的关键窗口期,在罪与非罪的判断最容易形成初始结论的阶段就介入发表意见。他代理的二审案件大多取得了改判或发回重审的结果,办理的杨某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入选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行业层面,他担任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市律协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还是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天津多所高校法学院的兼职教师与客座教授,受聘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是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的常驻嘉宾与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2024年获评LegalOne中国区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桂客最受欢迎律师,2025年被天津市律协评定为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同时入选天津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导师名录。
多年来他把一线执业的实操经验沉淀为14门系统性刑事辩护课程,从客观事实的发掘方法、法律解释的辩护路径,到常情常理的运用逻辑、审查批捕阶段的专属技巧,覆盖了从新人入门到律师进阶的全流程,还为《辩护人认为》(第四辑)的刑事辩护观点挖掘、提炼与运用项目提供了核心支持。
刑事辩护的本质从来不是对抗,而是在每一个被遗漏的细节里,为事实争得一个被正确看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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