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遂宁,当遇到合同纠纷时,不少当事人常常会自行其事。有的直接与对方私下签订协议,天真地认为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万事大吉;有的盲目地进行私下协商,没有充分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还有的随意自行删减材料,导致关键证据缺失。像【原告A】【原告B】与【被告A】【被告B】的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就因为各种操作不当,陷入了复杂的司法程序。
郑晓龙律师介入此案后,有着清晰且严谨的办案思路。他首先精准地识别出本案的核心抗辩点——诉讼时效。结合案涉股份转让协议的付款约定以及二被告最后一次付款时间,依据当时有效的《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明确原告方索要820余万元转让款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在质证环节,他十分严格。对于原告方一审、二审提交的多份证人证言,他逐一指出证人与原告存在借贷、亲属、朋友等利害关系,证言缺乏客观中立性,且均为孤证、无其他有效证据佐证;对于原告方提交的照片、录音、分摊方案等证据,他也能敏锐指出证据原始载体无法核实、内容为原告单方书写、相对方身份不明确等瑕疵,成功向法院论证对方证据不具有证明力,无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此外,针对原告方提出的向案外人曾X主张820余万元债权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主张,郑律师结合表见代理的法定构成要件,向法院阐明无任何书面或口头证据证明曾X获得二被告的授权委托,原告方亦无合理理由相信曾X有权代表二被告处理820余万元转让款事宜,故向曾X主张债权的行为对二被告不发生法律效力,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对于普通人处理类似合同纠纷,有一些实用的避坑要点。首先,千万不要轻易自行删减材料,每一份材料都可能是关键证据。在出现纠纷后,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拖延处理时效,避免诉讼时效过期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在协商过程中,要以书面形式记录双方的约定,而不是轻信口头承诺。尽量保留好所有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
郑晓龙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深耕于刑事、婚姻、民商事领域,尤其专精于婚姻案件。他拥有南昌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是四川省、江苏省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他秉持“诚信、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能做到精准把控关键要点,严谨细致地对待每一个环节。在本地的法律服务中,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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