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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如何写立遗嘱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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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567人看过
导读:遗嘱人写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写才有效,另外还需要在具备遗嘱能力时进行遗嘱处理,并且只能对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应当合法有效,最后还需要参遗嘱上签字并注明时间。
遗嘱人如何写立遗嘱才有效?

一、遗嘱人如何写立遗嘱才有效?

遗嘱人写立遗嘱应当符合下列有效要件: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二、有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遗嘱人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进行遗产处理的,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上,必须由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书写,并且要满足自书遗嘱的相关条件,否则可能导致遗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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