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认知偏差:只要家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就意味着大概率已经构成犯罪,接下来只会等着法院定罪量刑。这种认知在很多普通家属心中十分普遍,却恰恰容易在慌乱中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也容易让原本不构成犯罪的当事人承担不必要的刑事责任。"
"去年年中,做工程承包的老陈就遭遇了这样的突发状况。他在对接一个市政配套项目时,因与合作方在工程价款结算上产生分歧,对方以他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老陈当天就被警方带走并关进了看守所。直到收到拘留通知书,老陈的家人才知道他出了事,一家人顿时乱作一团。"
"刚得知消息的那段时间,老陈的家人完全没有清晰的维权思路。他们先是四处托关系打听案情,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却连案件的核心证据细节都没摸清楚。之后他们又抱着赔点钱就能了事的心态,主动找到报案的合作方协商退赔,想拿到谅解书帮老陈脱罪。可对方开出的退赔金额远远超出了实际结算差额,一旦签下这类退款协议,反而会在客观上坐实老陈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好在家属在最后关头留了心眼,没有贸然签字,这才没有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折腾了两个多月,案件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进展,反而已经被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情况一步步朝着更不利的方向发展。"
"走投无路之下,家属才决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本案由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孙毅律师承办,他曾任职员额制检察官十余年,累计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千件,在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经济类犯罪案件的事实梳理与定性判断上,积累了十分扎实的实务经验。接手案件后,孙毅律师第一时间通过看守所会见、阅卷梳理了全案事实:老陈在项目对接过程中,确实存在适当提高工程报价、优化施工方案的商业行为,全程没有虚构项目资质、隐瞒工程实际情况的欺诈行为,双方的矛盾本质上是工程款结算过程中的民事经济纠纷,并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前期家属自行维权的过程中,不仅留存的有效证据极少,甚至在多次沟通中留下了不少对老陈不利的表述。针对这些漏洞,律师逐一整理了项目对接时的聊天记录、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单据、双方前期的沟通凭证,把零散的材料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办案过程中,孙毅律师始终秉持着辩无罪之屈,护有罪之人,不枉不纵,笃行法治的执业理念,没有套用常规刑事辩护的模板流程,而是结合案件处于审查批捕阶段的关键节点,制定了争取不批捕-推动撤案的分层辩护方案。他一方面针对侦查机关认定的诈骗金额逐笔核对,指出其中三笔款项属于正常工程增量结算,不存在虚构事实骗取款项的情形;另一方面主动对接承办检察官,提交了全套辩护意见与证据材料,明确提出本案属于普通民事合同纠纷,老陈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在充分的事实与证据支撑下,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老陈在被羁押三十七天后被释放。后续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作出撤销案件处理,老陈的涉案记录被依法消除。"
"复盘整个案件从立案到撤案的全过程,普通家属在遭遇亲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最容易陷入两个极端误区:一是病急乱投医,轻信找关系捞人的不实承诺,既花了冤枉钱又错过法定维权期限;二是错误退赔乱签协议,在没有厘清案件性质的情况下随意作出不利自认,反而加重了当事人的嫌疑。事实上,当事人被拘留并不等同于已经构成犯罪,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三十七天黄金期内,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梳理证据、提出法律意见,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面对刑事纠纷,唯有依靠证据与法律理性沟通,才能避免因认知偏差让简单的纠纷演变成难以挽回的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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