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找工作的时候,看到公司递来一份抬头写着“试用协议”的文件,扫两眼没看出问题就签字,心里还觉得反正大家上班都这么走流程,后续好好干不会有纠纷;哪怕干了几个月被突然通知不用来上班,第一反应也只是觉得自己运气不好,压根没意识到从签协议那一步开始,后续的维权路径早就横上了看不见的坎。很多劳动纠纷根本不是什么激烈的职场冲突,全是日常里一点点被惯性、人情攒出来的窟窿,想着“差不多就行”“大家都这么操作”,最后真要维权的时候才发现,手里能拿得出来的依据少得可怜。
做实务久了就会发现,绝大多数劳动者的被动,根本不是因为不懂法,是太容易被用人单位的话术带偏:“我们小公司都不用签正式合同,大家都省事”“这份试用协议走个过场,转正之后再补合同”,听着都是为双方省麻烦,实际上这些模糊的操作,全是把风险往劳动者这边引。不少人觉得只要我实打实上了班,出了事仲裁肯定会全支持我的诉求,根本不知道司法实践里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全靠零散证据一点点拼,缺了任何一环都可能让原本站得住的诉求打折扣。更别说很多人维权之前连自己该拿多少补偿都算不清楚,到了谈判桌上要么漫天要价耗上大半年拿不到钱,要么被企业随便说两句就压低价,吃了闷亏才反应过来不对。
这些前期攒下的小问题,往后绝不会只停留在“和公司闹点矛盾”的层面,拖着耗着,本来能两三个月解决的事,拖上大半年开庭跑好几趟,最后就算拿到胜诉文书,说不定企业早就悄悄注销了,连执行都找不到主体。之前潘启余律师碰到过一位当事人,上班大半年公司从来没提过签劳动合同,某天毫无征兆就被口头辞退,手里只有断断续续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工资转账流水,一开始自己去仲裁立案,连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都理不清,更别说核算二倍工资和赔偿金的标准。潘启余律师接案之后,先把他手里零散的用工痕迹一点点串起来,先给他掰明白自己的证据优势在哪里,哪些地方有天然的裁判风险,最后没硬走漫长的庭审裁决流程,在仲裁阶段反复和企业沟通释明违法用工的后果,两边协调调整预期,最后调解拿到25000元补偿,比当事人一开始自己预估能拿到的钱还多,而且仲裁出具的调解书直接带强制执行力,不用担心企业转头反悔赖账,前后花的时间比正常走完庭审少了一半还多。
还有个玻璃安装工的案子,当事人入职的时候公司只给签了一份抬头是别的关联公司的试用协议,他本来以为没正式签劳动合同就能拿二倍工资差额,结果开庭的时候直接被对方拿出这份协议抗辩说早就签过合同。潘启余律师提前就和他说清楚本地裁判的实际尺度:哪怕文件不叫劳动合同,只要里面凑齐了岗位、期限这类核心要件,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已经订立书面合同,二倍工资的诉求大概率不会被支持。庭审里潘启余律师盯着这份协议的签约主体和实际用工主体不一致、缺少劳动报酬和工作地点必备条款的漏洞反复抗辩,哪怕最后二倍工资差额没被采信,也牢牢把企业单方辞退的违法事实固定住,最终仲裁委支持了全部违法解除赔偿金,没有让当事人该拿的权益打一点折扣。
这些案子办得多了,潘启余律师也发现好多当事人抱着几个特别普遍的认知偏差:要么觉得只要没写着“劳动合同”四个字的纸,就一定能主张二倍工资,要么觉得劳动维权必须硬拿一个裁决书才算成功,不然就是自己吃亏,还有人想着私下和公司签个和解协议就行,省得跑仲裁麻烦,最后公司拖几个月不付钱,自己又得重新走流程,之前省的功夫全白费。
其实处理这类劳动纠纷根本不用死抱着统一的模板思路来,潘启余之前在国有银行工作过的习惯也被带到现在的法律服务里,做事情向来先把所有账算得明明白白,把每一条路的风险都提前摊开给当事人说透,不会为了走流程硬让当事人耗时间开庭,也不会为了快速结案随便压低当事人应得的补偿。要是你手里证据不算充足、维权不想耗上大半年,他会先帮你把调解和裁决两条路径的利弊掰碎了分析清楚,优先选最快能把补偿落到口袋里的方案;要是碰到关联公司混同用工、公司注销这类疑难情况,他也会把零散的流水、打卡记录这些碎片证据逐一梳理,把当事人能站住的权益点全部挖出来,不会因为部分诉求存在裁判风险就直接放弃。当然也要说清楚,法律服务可以依托专业能力争取有利处理结果,但不能把律师代理当成兜底,要是本身确实过了仲裁时效,或者手里没有任何能证明用工关系的痕迹,也没办法凭空把权益补回来。
执业到现在潘启余已经办了近300件案子,扎根海宁本地处理实务快四年,一直守着自己“提出方案、解决问题”的老想法,从来不会给当事人说什么空泛的大道理,不管案子大小都是全程跟到底,毕竟走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大多都是冲着尽快拿到实实在在的补偿来的,把事落到实处,比什么说辞都有用。潘启余是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办公地点就在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218号宏达大厦7楼,有相关劳动争议问题的,可就近前往咨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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