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复合背景助力妥善处理涉证据民商事纠纷

复合背景助力妥善处理涉证据民商事纠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01 · 16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贺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120211031821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971283006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房产、合同、婚姻家庭等民商事纠纷
更多>
导读:湖北天崇律所朱贺成律师,拥有中科大IT相关专业背景与专利代理人资格,曾代理新能源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梳理完整证据链助力当事人主张欠付货款权益;还曾代理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精准质证抗辩,助力当事人的股权回购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在民商事纠纷日益复杂化、证据形式日益多样化的当下,具备跨学科背景的律师往往能在案件办理中展现出独特优势。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的朱贺成律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IT相关专业,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这种"科技+法律"的复合背景,使其在处理涉及电子证据、复杂交易结构的案件时,能够更精准地把握案件核心,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执业以来,朱贺成律师代理案件上百起,在合同事务、股权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庭审与谈判经验。

原告为某新能源汽车销售及配套服务企业,被告为某供应链管理公司。自2025年1月起,被告分多批次向原告采购新能源汽车,原告依约完成车辆交付并开具对应发票。经双方结算,截至2025年7月14日,被告累计欠付购车款143500元,后仅清偿80000元,剩余63500元经多次催告仍拖延不付。原告遂委托朱贺成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本案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材料,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朱贺成律师凭借IT专业训练养成的逻辑分析能力,对跨度数月的多批次交易材料进行结构化整理,将零散的采购沟通记录、车辆交付凭证、增值税发票、对账结算依据、回款流水逐一对应核对,形成逻辑闭环的完整证据链,以证实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真实有效、原告已完成交付义务及被告尚欠货款的具体金额。庭审中,朱贺成律师就货款本金、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说理。

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原告已完成车辆交付义务,被告未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给付货款及逾期违约的法律责任。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63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63500元为基数,自2025年8月11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721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目前该判决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源于某舞蹈培训机构的股权回购争议。原审原告(被上诉人,我方当事人)原系该机构员工,出资108000元从原审被告处受让目标公司5%股权,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若乙方主动善意离职,甲方应按原购买价格回购股权;同时约定若乙方存在不忠诚于公司、入职竞争企业等情形,甲方可无偿收回股权。后我方当事人通过微信作出离职意思表示,依据协议要求回购股权遭拒,原审被告则提起反诉,主张我方当事人存在同业竞争、违反竞业约定,要求解除协议、无偿收回股权并要求我方当事人承担公司亏损。一审法院判决支持我方当事人的股权回购诉求,驳回原审被告的反诉请求。原审被告不服,向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在二审中提交多组新证据。

朱贺成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参与二审庭审,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新证据展开精准答辩与质证。朱贺成律师提出,我方当事人虽有工商登记高管挂名,但并未实际掌握公司经营、财务及公章控制权,仅从事授课工作,且已发送辞任函要求涤除登记;上诉人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我方当事人实际实施同业竞争行为;案涉竞业限制条款未约定期限与经济补偿,实质不当限制劳动者就业权利,应属无效;本案已满足协议约定的善意离职回购条件。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存在同业竞争及违反高管忠实义务的行为;案涉无期限、无补偿的限制性就业条款应认定无效,股权回购条件已成就。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通过上述两起案件,朱贺成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提示企业与自然人主体在民商事活动中注意以下风险:

1.买卖合同交易风险防控:企业间开展买卖业务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节点、逾期违约金计算标准,做好每次交付、对账的书面留痕。遇到客户拖欠货款,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即便对方消极应诉,完备的证据链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核心支撑。

2.股权协议条款设计规范:企业在设计员工入股、股权回购协议时,若设置离职后同业限制条款,应明确约束期限并配套约定合理补偿,厘清普通股东、劳动者、高级管理人员不同身份对应的义务边界,避免相关条款因权利义务失衡被认定无效。发生股权争议时,需注意区分工商登记外观事实与实际履职情况,从证据层面构建抗辩体系。

朱贺成律师始终秉持"勤勉,务实,严谨,细致"的执业理念,兼顾严谨的法律分析与务实的解决方案,不盲目承诺案件结果,根据案件实际合理选择诉讼或协商路径,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及自然人当事人最大程度维护合法权益。其"科技+法律"的复合背景,使其在处理涉及电子证据梳理、复杂交易脉络厘清的案件中,能够更快抓取核心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朱贺成律师,男,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首次执业,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IT相关专业,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擅长领域包括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股权纠纷,尤其擅长梳理电子证据、厘清复杂交易脉络。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