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证据就像是咱们手里的“武器”,到底管不管用直接影响着官司的走向。有的人辛辛苦苦收集了一堆证据,到最后却被法院判定无效,竹篮打水一场空。那到底该怎么判断民事诉讼证据是有效还是无效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唠唠。
一、证据要具备真实性
证据的真实性是基础,就好比建房子得有坚实的地基。它要求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发生的客观事实。比如在合同纠纷里,合同文本要是被篡改过,那这份证据的真实性就存疑了。判断证据是否真实,可以从证据的来源、形成过程等方面入手。像证人证言,得看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有没有利害关系,证人的精神状态、认知能力等是否影响其证言的真实性。如果证人是当事人的亲属,那其证言的可信度可能就会受影响。再比如电子数据,要考虑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保存过程是否完整。要是一段监控视频被剪辑过,那就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二、证据得有合法性
合法性指的是证据的形式以及收集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在我国,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比如通过非法入室偷拍取得的录像,就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像一些鉴定意见,其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鉴定程序也要符合法定要求。比如在医疗纠纷中,对医疗事故的鉴定,只有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才可能被法院采纳。
三、证据需有相关性
证据和待证事实得有内在联系,能直接或者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在或者不存在。比如在一个伤害赔偿案件中,原告提供了被告在案发前一个月的消费记录,这和伤害事实之间就没有相关性,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而原告提供的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能证明其受伤情况,就和案件有相关性。又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的聊天记录涉及到合同的履行情况、交货时间等内容,这些聊天记录就和案件有相关性,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四、判断多个证据的证明力
当有多个证据时,还得判断它们的证明力大小。一般来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比如在借贷纠纷中,有借条这个原始证据,又有证人转述的借款情况这个传来证据,借条的证明力就大于证人转述的内容。
打完官司判定了证据有效无效,后续可能还会面临执行难等问题。要是没有搞清楚证据规则,就算官司赢了,对方不履行判决又该怎么办呢?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对结果打包票,也不会过度承诺,能依据实际情况为当事人量身定制解决方案。有他们帮忙,遇到后续的难题也不必担忧,能更顺利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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