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的复杂领域中,每一起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法律条文的运用、证据的审查、辩护策略的制定,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命运。朱坤律师,一位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近二十年的资深律师,就曾在一场鹦鹉交易引发的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结果。
朱坤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本科,并取得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自2006年起专职从事律师执业,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逾600件。他不仅担任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评议员、张家港市律师协会理事等重要职务,还荣获“苏州市优秀律师”的荣誉称号。他创办的江苏明崇律师事务所,以刑事业务为核心,坚持“小而精、精而专”的发展理念,强调主任律师亲自办理案件。
下面以胡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为例,来看看朱坤律师在具体案件中的专业表现。在这起案件中,胡某通过手机淘宝平台购买了两只鹦鹉幼鸟,购买时商家称其为人工饲养繁殖,胡某也是在确认这一点后才完成交易。然而,后来这些鹦鹉经鉴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公安机关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胡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朱坤律师担任胡某的辩护人后,经过深入审查案件事实,发现本案不能简单依据鹦鹉种类定罪,而应重点审查胡某的主观认知以及涉案鹦鹉的来源属性。在辩护过程中,朱坤律师将重点放在涉案客体属性、主观认知及社会危害性三个方面。
从涉案客体属性来看,《刑法》规定的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保护对象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本案中,涉案鹦鹉是通过淘宝平台购买,且商家明确告知是人工繁育饲养,还有人工繁育标识,所以涉案鹦鹉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野生动物”存在明显争议。
从主观认知角度分析,胡某在购买时多次询问商家,在得到明确答复后才交易,他主观上购买的是人工繁育鹦鹉,现有证据也无法排除购买的为人工繁育鹦鹉的合理怀疑。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不能仅根据事后鉴定倒推其有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主观故意。
再看社会危害性,胡某购买鹦鹉后在家饲养,鹦鹉健康成长,未造成动物死亡或生态破坏,与非法猎捕、交易野生保护动物的危害有明显区别。
在案件批捕阶段,朱坤律师就向检察机关提出胡某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请求不予批准逮捕,检察机关采纳了该意见。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朱坤律师再次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未对胡某提起公诉,案件未作犯罪处理。
除了这起案件,朱坤律师的业务能力还体现在多个刑事业务领域。在经济犯罪领域,他能围绕案件的证据体系和程序合法性,为当事人制定辩护方案,争取从轻处理;在涉企犯罪方面,他擅长审查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涉企人员进行有效的罪轻辩护;在财产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等常见多发及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中,他也能凭借丰富的经验,从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等核心问题出发,开展系统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朱坤律师以其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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