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里,签订合同是常见的保障交易的方式,但其中也存在不少法律风险。就买卖合同而言,当涉及多份合同的结算与诉讼时,一定要谨慎处理。如果有多份独立的合同,最好根据每份合同的履行情况分别做结算,提起诉讼时也要注意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切不可随意将多份合同合并处理,不然可能会像本案中的原告一样,落得个被驳回起诉的结果。"
"原告某工贸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在2017年3月至10月期间签订了10份《矿产品购销合同》。原告先后预付货款8068万余元,双方结算货款6765万余元,原告主张被告应退还多付货款1013万余元,还要求被告承担发票及税款损失等。并且,原告认为某贸易公司股东夏某、俞某二人存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情形,要求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起案件情况复杂,原告将10份独立合同合并起诉,还提出巨额索赔,让被告陷入不利局面。"
"此时,刘永胜律师作为三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介入此案。数十年的法律服务实务经验,让刘永胜律师对这类复杂的合同纠纷有着职业性的敏感。他本科学的汉语言文学和法学,跨学科的教育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既能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又能清晰梳理复杂的合同文本。刘永胜律师深知要打破这一困局,需从诉讼程序上寻找突破。他开始仔细梳理合同履行与结算细节。凭借承办过千余件案件的深厚实务积淀,他很快就发现了原告在诉讼程序上的重大瑕疵。"
"刘永胜律师向法庭充分论证,各合同都是相互独立的,双方并未就这些合同进行总结算。在庭审过程中,曾经在大型律师事务所执业所积累的成熟团队协作与案件统筹能力发挥了作用,他条理清晰地阐述观点。他指出,法院审查合并审理的诉讼应基于同一事实,事实关系或法律关系应具有一致性或重叠性,而本案原告试图总结算,但双方未在结算明细单上签字确认,且不完全认可该总结算单。多年在民商事领域的深耕,让他熟知合同纠纷的处理要点,他一步步引导法院适用合并审理的法定标准进行审查。"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诉讼请求涉及10个相互独立的买卖合同,原被告并未进行总结算,双方系单独履行不同的买卖合同,原告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分别起诉。法院告知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份合同提起诉讼,若拒绝则驳回起诉。原告拒绝选择,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裁定驳回原告某工贸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1万余元予以退还。刘永胜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免除了巨额实体赔偿风险,实现了程序与结果的双重胜诉。这起案件也提醒着商业人士,在合同纠纷中,程序合法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就可能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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