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被羁押的人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儿,失去了自由。如果一个人被羁押了两年,最后却被判无罪,这就好比鸟儿好不容易重获自由,却发现自己在笼子里白白受了那么久的苦。很多人就会问,这种情况下国家还赔偿吗?毕竟两年的自由时光可不是能轻易弥补的,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如果公民被错误羁押,最后被判无罪,那么就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比如说,张三因为一起盗窃案被羁押了两年,经过法院审理后发现他是被冤枉的,被判无罪,这种情况下张三就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
首先,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一般来说,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要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等。以李四为例,他被错误羁押后,要写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被羁押,在哪个看守所,要求赔偿的金额和依据等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当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会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金额等事项,然后制作赔偿决定书。
三、赔偿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主要是支付赔偿金。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还是以张三为例,他被羁押了两年,也就是大约730天,如果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是300元,那么他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就是730×300=219000元。当然,除了人身自由赔偿金,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申请赔偿的注意事项
赔偿请求人要注意申请的时效,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同时,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羁押证明、无罪判决书等。如果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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