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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有批捕证就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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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891人看过
导读:有批捕证也不一定就会判刑的,有批捕证的话说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都认为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批捕证不等于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现实生活当中,也有一部分被批捕了的犯罪嫌疑人,随后又认定无罪的案例,判刑这是法院的工作。

刑事案件中有批捕证就判刑吗

一、刑事案件中有批捕证就判刑吗?

有批捕证也不一定会判刑,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的。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法院和检察院之间的工作虽然有牵制,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独立的,意思就是法院的审理工作不取决于人民检察院的态度,不能说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罪,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按照检察院的意思进行了。被批捕了的情况下,辩护人依然可以做无罪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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