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向法院申请探视权可以吗?

离婚向法院申请探视权可以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2820人看过
子女抚养专业律师 李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4年
律所:上海申拓(苏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31320000MD0321880K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390835927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迎律师,硕士研究生,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刑事、公司商事、动拆迁纠纷、婚姻家事继承等领域内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处理企业经济类案件、非诉、诉讼及风险控制等业务。认真负责,以严谨的办案态度与过硬的专业知识赢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更多>
导读:离婚向法院申请探视权显然是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离婚后的子女一方可以享受抚养权,而另一方可以享受探视权,具体的探视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离婚向法院申请探视权可以吗?

一、 离婚向法院申请探视权可以吗?

可以,我国《婚姻法》对父母离婚后对子女探视作了规定。夫妻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 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非抚养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的权利和对方协助的义务是相对应的。

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具体情况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夫妻在离婚后,应当对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情况进行认定,特别是抚养权和探视权的认定上,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依法享受探视权,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支付抚养费,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更多

子女抚养最新文章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