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终止 > 解除合同通知口头可以吗?

解除合同通知口头可以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3077人看过
导读:解除合同口头通知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用人单位需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的,应当出具书面的材料,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另外还涉及到经济赔偿的相关情况,必须协商认定。
解除合同通知口头可以吗?

一、解除合同通知口头可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用人单位应承担补正及赔偿责任。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不是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实质要件。

二、口头解除终止的事实举证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是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举证规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分配方面,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进行举证。如果劳动者能够对用人单位“口头解除”的事实作出合理陈述,并提供上述证据予以证明,则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成立;如果劳动者不能对用人单位“口头解除”的事实作出合理陈述,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则应当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处理实践来看,劳动者可能取得的证明用人单位“口头解除”事实的证据主要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登记资料、证人证言、工作交接单等。当然,劳动者主张“口头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成立,用人单位主张“口头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未成立,还应当对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围绕该争议事项进行庭审调查,可以通过审查退工办理、劳动手册归还、工资结算以及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口头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但在法律认定上,由于并没有留下相关的证据文件,所以是无法进行合法的认定的,对于解除合同的相关情况,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签订协议,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避免矛盾和纠纷。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终止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终止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