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里,腐败现象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而受贿罪就是其中一种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它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损害着公众的利益。那受贿罪到底包含哪几种具体情形呢?这不仅是法律从业者关心的问题,普通大众也需要了解,毕竟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接下来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一、收受财物型受贿
这是最常见的受贿情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财物不仅包括现金,还涵盖物品等。比如,某住建局官员在负责一个工程项目审批时,收受了开发商送的高档手表和大量现金,之后为该开发商顺利审批通过项目,这就属于收受财物型受贿。收受财物型受贿关键在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利益可以是正当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利益。
二、索取财物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这种情形比收受财物型受贿性质更恶劣。例如,某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找到一家企业负责人,暗示如果不给他一笔钱,企业的税务审查就不会顺利通过。企业负责人无奈之下给了钱,该工作人员的行为就构成索取财物型受贿。索取财物不需要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了财物,就构成受贿罪。
三、斡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比如,某官员自己不直接为请托人办事,而是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关系,让另一个有职权的官员为请托人办事,然后从中收取请托人的财物,这就是斡旋受贿。
四、经济往来受贿
在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例如,某国企采购人员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私下收受供应商给予的回扣,这就属于经济往来受贿。这种受贿行为往往隐藏在正常的经济交易中,需要仔细甄别。
五、新型受贿形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型受贿形式,如交易型受贿、干股型受贿等。交易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从中获取差价利益。干股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未出资而获得股份,或者虽出资但股份实际未发生转移,进行分红获利。
了解受贿罪的具体情形后,大家也该清楚,受贿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那如果发现身边有疑似受贿的行为该怎么办呢?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让违法者逍遥法外,也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遇到这种复杂的情况,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后续该如何处理,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更有底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