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予追究是否成立盗窃
“不予追究”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如果是被害人不予追究,并不影响盗窃罪的认定。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是否成立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判断,不以被害人意志转移。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等情形一般会认定构成盗窃罪。但存在一些情节轻微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况,如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等,司法机关综合全案情节,可能决定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所以,是否成立盗窃关键看是否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及司法机关审查判断,而非单纯看是否有人不予追究。
二、不予追究就能认定不构成盗窃吗
不予追究不必然认定不构成盗窃。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存在不同情形。
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盗窃。如按照《刑法》第十三条,某些初犯、盗窃财物价值极低且及时归还和赔偿等情况,可能被认定不构成犯罪。
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已构成犯罪但存在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法定情形,司法机关会决定不予追究,此时是构成盗窃的,只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不再追诉。所以,需结合具体不予追究的原因判断是否构成盗窃。
三、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就不算盗窃罪吗
不是。是否构成盗窃罪需依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判断,即看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若符合这些情形,即便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可能构成盗窃罪。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有多种原因,如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但不影响行为本身构成盗窃罪的认定。所以,不能以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来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
当探讨“不予追究”在盗窃罪中的情况时,除了上述内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并且主动退赃退赔,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在判断是否追究责任时会如何考量呢?还有,如果盗窃行为是因生活所迫且数额较小,同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是否能更大概率地获得从轻处理呢?这些都是和“不予追究”紧密相关的情况。若你对盗窃罪中“不予追究”的更多细节、不同情形下的法律判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