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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确认48万存款50%份额归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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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22 · 102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龚傲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620211019861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827514028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执业理念: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 个人简介:龚傲冬律师现为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近六年以来处理过各类民商事纠纷,为客户创造价值、弥补损失,深受客户信任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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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冯某与被告张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张某还款24万,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执行中发现张某名下无财产,执行程序终结。冯某发现张某配偶名下有存款,因张某怠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委托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龚傲冬律师提起债权人代位析产之诉。龚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助力胜诉,为大家展示此类案件解决思路。
成功确认48万存款50%份额归债务人

法院判决生效后,却迟迟拿不到应有的赔偿款,这让冯某心急如焚。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得到的结果更是令人绝望——张某名下根本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也于2024年5月7日无奈终结。当时的冯某满心焦虑和无助,感觉自己的权益似乎无法得到保障。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冯某发现张某与其配偶陈女士虽于2023年12月12日登记离婚,但离婚协议中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且陈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22年-2023年)有多笔银行定期存款。张某怠于分割共有财产,致使冯某的债权无法实现。

冯某最早是在一篇分析类似债权人代位析产案例的法律文章中看到龚傲冬律师的名字。文章内容通俗易懂,将复杂的法律关系拆解清晰。冯某反复研读,觉得龚律师的思维方式与自己案子的关键点极为契合。随后,他直接按照文章标明的工作地址找到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前台接待后,龚律师很快安排了见面。

龚律师接手案件后,先是精准梳理了案件焦点,明确关键问题在于确认陈女士名下的银行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权人是否有权请求法院分割该财产偿债。

接下来,为了让证据更加充分,龚律师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结合原告提供的线索,查到陈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多笔定期存款记录,证实存在63万的共同财产,为析产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当面对被告提出的“婚内协议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的抗辩时,龚律师一方面质疑协议的真实性,指出协议落款时间虽为2017年7月18日,但其所用信纸与当庭答辩状一致,形成时间存疑;另一方面,援引法律原理说明夫妻内部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善意债权人,成功排除了这一抗辩。在确定析产范围上,龚律师建议原告仅主张其中48万(未超过陈女士实际存款总额),且要求各占50%,符合夫妻共同财产均分的一般原则。

庭前,龚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整个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10页。面对被告律师的突然发问,龚律师因准备充分,能够及时指出对方主张的不合理之处。

案件最终胜诉,法院依法判决确认陈女士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中的48万为陈女士与张某的共同财产,双方各享有50%份额(即各24万)。该判决为冯某后续申请强制执行该24万金额(即张某的财产份额)扫清了障碍。拿到判决书那天,冯某原本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龚傲冬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受到自己不是孤单一人面对难题。

龚傲冬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要留意债务人的婚姻状况及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及时运用债权人代位析产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他始终相信,只有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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