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是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王庸远律师作为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凭借其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成功处理了多起合同纠纷案件,以下为大家介绍两起典型案例。
先来看运输合同纠纷案件。20XX年下半年,被告BX承包修路工程,雇请原告AX等司机运输建筑材料。运输服务完成后,BX却迟迟未结清运输费用。经过多次对账沟通,20XX年X月X日双方进行最终结算,由BX女儿代为书写欠条,BX本人捺印确认,明确拖欠运费XXX元。此后AX多次催讨,BX均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AX无奈之下向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庸远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案件事实,向法庭提交了身份信息证明、结算欠条原件、证人证言等完整证据材料,清晰地证明了双方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被告拖欠运费的事实。针对被告资金不足、希望延期还款的答辩意见,王庸远律师依据《民法典》中运输合同、债务履行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合法债务应当及时清偿,被告拖延付款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依法认定双方运输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判令被告B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AX支付运输费XXX元,案件受理费也全部由被告承担。王庸远律师精准梳理证据,运用法律明确债务人还款义务,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实现了零维权成本。
再看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件。20XX年X月,原告AX与张家XX某某凤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自有房产委托对方统一运营,约定每年固定经营收益,扣除10%税费后按期支付。合同履行前期,酒店方以抵扣房款的方式结清了20XX年至20XX年的收益,但自20XX年X月起无故拖欠款项。原告核算,20XX年至20XX年扣除税费后应付经营收益合计XXX元。被告当庭提出多项抗辩,主张受疫情、政府征用影响经营严重亏损,要求大幅下调收益标准,同时辩称涉案房产并未实际交付,拒绝履行付款义务。
王庸远律师以案涉《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历史付款记录为核心证据,证明合同合法有效且房产早已交付、被告已实际履行三年付款义务,有力驳斥了房产未交付的说法。针对被告以疫情、经营亏损为由要求核减收益的主张,王庸远律师指出案涉欠款付款期限在疫情结束之后,且双方未就收益减免达成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被告无权单方变更合同约定,请求法院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持原告诉求。最终,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各项抗辩理由均不成立,判令酒店向AX支付拖欠的经营收益XXX元,案件受理费也全部由被告承担。
这两起案例充分体现了王庸远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他擅长梳理各类证据,搭建完整证据链,精准适用法律法规,找准案件突破口,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对于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这些案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从中吸取经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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