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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抢劫四次如何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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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383人看过
导读:抢劫4次的这种行为最终也是按照抢劫罪入罪的,入罪问题和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几次抢劫行为是没有关系的,只不过,多次实施抢劫的话量刑上肯定是比较严重的。而且,我国的法律制度对抢劫原本就保留了死刑,类似于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持刀抢劫等行为。
犯罪嫌疑人抢劫四次如何入罪

一、犯罪嫌疑人抢劫四次如何入罪?

抢劫四次也是按照抢劫罪入罪的,对于实施多次抢劫的情形,涉嫌抢劫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判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多长时间做出?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犯罪嫌疑人这4次的目的都是为了抢劫,那总不能因为抢劫的次数有4次就按照其他罪名来入罪。有很多受害者在被抢之后可能是因为害怕,总之是没有到公安机关去报案,如果能够早些在案发后就将实施抢劫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也能减少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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