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200960元租金争议: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胜诉之道

200960元租金争议: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胜诉之道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6 · 16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蒋雯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8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181105517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177906971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处理合同、林业、劳动等领域法律事务,参与办理过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林地纠纷等诉讼法律服务及资产收购、股权转让等非诉法律服务,现为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更多>
导读:200960元,是一笔被拖欠的租金。但当原告以“被告未支付租金、转包未备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要租金时,这笔钱是否该付、合同是否解除,取决于律师从证据材料中发现的租金未付原因和转包合同效力的关键线索。

这起案件是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2007年1月23日,融安县某大塘屯与刘某、罗某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将3850亩集体林地发包给二人,约定了承包期和承包金支付方式,且允许独立经营包括转租等。合同签订后,刘某、罗某依约支付了第一期租金。2012年12月3日,二人将林地及林木转让给广西国有某林场,某林场承接权利义务并支付第二期租金。2019年11月12日,某林场又转包给伍某某、韦某某。2021年,大塘屯以“刘某、罗某未支付第三期租金(2017-2022年)”“转包未备案”为由,向融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1.23合同》,并要求刘某、罗某支付拖欠租金200960元及利息50240元。刘某、罗某及第三人伍某某、韦某某委托蒋雯吉律师应诉。

蒋雯吉律师从“合同履行正当性”和“合同稳定性”两方面构建防御体系。在合同效力方面,提交相关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证明承包及转包行为均符合约定,且指出“转包未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因为合同未约定、现行法律也未规定备案是生效要件。对于未付租金问题,提供大塘屯林地租金协商纪要、现场图片、证人证言,证明第三期租金到期时,大塘屯未选举屯长、屯委员,无指定代收人,维都林场多次尝试支付租金均被拒收,不构成违约。同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指出大塘屯在明知无法接收租金的情况下以“未付租金”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不合理。另外,提交伍某某、韦某某对林地的实际经营证据,证明合同一直在正常履行,无解除必要。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仅支持租金支付。蒋雯吉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自2018年执业以来,专注于包括合同纠纷等多领域业务,在处理此类案件中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