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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要求返还686万货款,为什么法院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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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4 · 149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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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起看似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主张686万元货款返还,被告的应对策略却没有围绕“是否发货”展开实体抗辩。本文以北京一家律所代理的商事诉讼案件为例,分析“涉嫌经济犯罪应移送公安”这一程序性抗辩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实际效果。

在商事诉讼中,被告通常的思路是围绕原告的实体主张进行抗辩——货已经发了、钱已经还了、合同无效等等。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一条程序性的抗辩路径可能比实体防御更有效果。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公司及两名个人连带返还686万元货款,理由是贷款到了被告公司账户,但货物一直没有交付。光看起诉状,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金额巨大,被告面临巨额赔偿风险。

信之源律所的黄律师和赵律师接手后,没有立刻陷入“到底发没发货”的事实争议中,而是先做了一件事:梳理资金流向。银行的放款记录显示,686万元贷款确实打进了被告公司的账户。但接下来的资金去向记录显示,这笔钱并没有留在被告公司,而是根据原告之子夏X的书面指示,通过其他公司账户转到了他指定的第三方那里。被告公司实际上只是资金流转的一个通道,没有截留任何款项,也没有收取任何佣金对价

这个资金流向揭示了一个关键问题:这不是一笔正常的货款交易,而是夏X以购买货物的名义申请银行贷款、套取资金的操作。更关键的是,律师在调查中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夏X的姐姐已经就同一笔贷款向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报案,案由是“被骗取贷款案”,公安机关已经出具了受案回执。

在掌握了资金流向和关联报案记录之后,律师向法院提出的核心主张是:本案不属于经济纠纷,而涉嫌经济犯罪,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这个抗辩定位精准——它绕开了“是否发货”“是否欠款”的实体争议,直接在程序层面主张法院不应受理。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地处北京,其专家顾问团中包括北京大学博士、中国社科院博士后谢安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博导卫跃宁教授以及北京大学教授、博士后陈永生等多位知名学者,该所在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方面具备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专业优势。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要求返还的贷款与公安机关受理的报案所涉贷款是同一笔,案涉标的指向可能有经济犯罪嫌疑。法院援引了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的司法解释,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686万元的索赔,在北京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直接挡在了门外。这个结果对被告来说意味着什么?民事诉讼的大门关了,原告不能通过这个途径追款。如果公安机关后续介入侦查,案件的走向将进入刑事程序轨道。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在此案中的操作方式,展现了北京律师在复杂商事争议中运用程序性抗辩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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