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环节
在某区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当事人ZX提起公诉。石大海律师作为ZX的辩护人,在质证环节对公诉机关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他仔细查看了涉案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的相关证据,以及ZX归案后的供述材料。石大海律师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ZX与赌博平台运营者存在事前、事中共谋,且ZX未参与赌场运营管理、不参与利润分成,仅单纯发布推广链接。同时,涉案平台勘验记录仅证实存在上下分功能,不足以认定ZX搭建的网站属于赌场组成部分。石大海律师将这些证据疑点一一记录下来,为后续的辩护做准备。此时,法官认真倾听,书记员快速记录着石大海律师指出的疑点。
法庭辩论阶段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石大海律师分三层搭建完整辩护体系。首先,他直击公诉机关指控根基,论证ZX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石大海律师从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出发,详细阐述了现有证据无法支持开设赌场罪的定罪逻辑。他强调,ZX的行为只是单纯的发布推广链接,没有与赌博平台运营者形成共谋,也没有参与到赌场的实际运营中。接着,石大海律师排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适用条件。他指出,该罪名成立要求上游赌博犯罪事实查证属实,但本案赌博平台实际经营者、运营规模、参赌人员等关键事实均未查清,上游犯罪无法完整定案,不符合帮信罪法定构成要件。最后,石大海律师精准匹配法律依据,提出本案应定性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他结合两高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第七条,说明刑法287条之一规制的“违法犯罪”包含未查实完整上游犯罪的违法行为,ZX搭建网站发布赌博推广信息、违法所得超万元,达到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立案标准。
石大海律师是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委员会主任,也是该所的资深合伙人,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在辩论过程中,逻辑清晰,言辞有力,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承办法官当面沟通法律意见,并提交了完整书面辩护词。对方律师则针对石大海律师的观点进行反驳,试图维护公诉机关的指控。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辩论,不时翻阅相关证据材料。
判决结果阶段
最终,人民法院全面采纳石大海律师核心辩护意见,变更指控罪名,撤销开设赌场罪定罪,最终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Z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原本公诉机关指控对应的五年以上重刑,经辩护直接降档至一年六个月,实现重罪转轻罪的重大辩护突破。石大海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辩护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刑事律师的价值和担当。石大海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历,还具备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师双重专业资质,这些都为他的刑事辩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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