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环节
在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伪证罪案件中,庭审进入质证环节。当事人孙某因在石家庄“525”专案中配合黑X作出证人证言,导致被害人被认定为黑恶势力团伙,被害人在指定监视居住时被刑讯逼供致死。孙某在公安调查时说出配合黑X的相关伪证实情,最终被以伪证罪拘留、逮捕。王佳豪律师作为孙某的辩护人,仔细审查了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他从文件夹中抽出公安询问孙某的笔录,指出笔录中显示孙某当时是以被害人身份接受询问,而伪证罪的特殊主体并不包含被害人身份。王佳豪律师将笔录放在桌上,向法官示意。法官认真查看笔录,不时点头。对方律师则眉头紧皱,开始翻阅手中资料,试图找出反驳依据。
法庭辩论阶段
到了法庭辩论阶段,王佳豪律师起身,条理清晰地阐述辩护观点。他强调孙某接受公安询问时的被害人身份不符合伪证罪特殊主体的构成要件,同时指出公安办案程序严重违法。王佳豪律师还提及孙某如实陈述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形。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向相关证据材料。法官专注地聆听,书记员快速记录。对方律师在王佳豪律师发言结束后,迅速起身反驳,称孙某虽以被害人身份接受询问,但在后续作证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证言,应当构成伪证罪。对方律师语气坚定,眼神犀利。王佳豪律师等对方律师说完后,再次站起来回应,详细解释法律条文,进一步说明孙某的情况不构成伪证罪。
法官询问环节
法官在听取双方辩论后,开始询问王佳豪律师关于公安办案程序违法的具体表现。王佳豪律师立刻回应,从证据收集的时间、方式等方面进行说明,并指出这些违法情况可能影响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他从资料中找出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递给法官。法官接过资料,仔细查看。对方律师见状,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些程序问题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王佳豪律师再次进行反驳,强调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最终处理结果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和法官的询问,法庭休庭进行合议。再次开庭时,法官宣布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王佳豪律师听到结果后,微微点头。孙某眼中满是感激。王佳豪律师执业至今已逾5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控告、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余件,尤为专精经济犯罪案件。他本科就读于云南财经大学,取得金融、法学双学士学位,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具备专业的金融数据分析能力,可以结合python优化工作效率。此次案件的成功辩护,再次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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