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领域到刑事辩护:一次委托的转折
覃一珂律师拥有4年专业法律服务执业经验,起初业务领域较为全面,涵盖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多个方面。但一次特殊的委托,让他开始聚焦刑事辩护领域。当时,一位当事人因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委托覃一珂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这次委托,让覃一珂律师看到了刑事辩护领域的挑战与价值,也促使他在这个领域深入钻研。
深耕刑事辩护:专业能力的聚焦
在处理这起猥亵儿童罪二审案件的过程中,覃一珂律师发现刑事辩护需要对案件事实进行细致梳理,对法律规定有精准的把握。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一线办案实务经验,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通过这次案件,他更加明确了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优势和价值,决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这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刑事辩护服务。
刑事辩护实战:二审改判减刑
本案为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当事人因在某机构内,多次在宿舍、厕所等区域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猥亵行为,一审法院认定其行为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多次作案且情节恶劣,以猥亵儿童罪作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委托覃一珂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并提起上诉。
覃一珂律师阅卷后查明关键事实:事发后被害人家属与当事人协商未果并拨打报警电话,当事人明知对方报警,仍主动留在午托机构原地等候,公安人员到场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自始至终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法院未依法认定该自首情节,当事人及辩护人据此提出上诉,主张原判量刑过重。
二审法院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期间,覃一珂律师积极协助当事人家属与被害方沟通,促成民事赔偿与刑事谅解。他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规定、量刑规则展开专业辩护,指出当事人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叠加自首、坦白、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多项从轻处罚情节,为降刑提供完整事实支撑。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采纳辩护意见,依法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纠正一审未认定自首的裁判问题。维持一审判决第二项(涉案手机予以没收)、第三项(禁止当事人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内容;撤销一审主刑判决,一审原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显著减少。
此后,覃一珂律师将刑事辩护案件的证据梳理和辩护策略制定固定为一套标准动作,持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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