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完成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且足额完税缴费后,却遭遇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长期搁置过户手续,既不完成权属变更登记,也不出具书面不予登记文书。在河北唐山地区,这类不动产登记不作为案件并不少见。此外,建设工程领域的合伙纠纷、企业间的追偿纠纷等也时有发生。这些案件的难点在于证据收集困难,法律关系复杂,常规律师可能因缺乏对本地司法实务的了解和处理复杂案件的经验,难以应对。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往往容易被律师的头衔和宣传所迷惑,而忽视了律师的实际办案能力和经验。
白金玉律师是河北仲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法律硕士科班出身。在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案中,委托人早年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完成税费缴纳并备齐过户资料后申请登记,却因登记机关不作为,房屋被过户至第三方名下。白金玉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了多份民事裁判文书、买卖合同、缴费票据、登记受理单据、档案查阅录像等证据。通过这些证据,厘清了关键时间线,即登记受理日早于房产司法查封日期,受理时房屋无查封、权属限制等阻却过户事由。针对行政机关以缺失完税票据、房屋存在民事争议为由拒办过户的抗辩,律师举证证实委托人已全额完税,档案保管瑕疵不能归责当事人;行政机关无证据证明收到有效异议登记,无故中止登记无法律依据。庭审围绕房屋登记办法法定办理时限、不予登记需书面告知等法律要点展开辩论。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行政机关拒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诉讼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委托人胜诉。这起案件体现了白金玉律师熟悉本地司法实务,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证据和法律要点的能力。
在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以劳务欠款为由起诉两名被告,要求分包企业连带承担六万余元欠款。白金玉律师接受涉案分包企业委托后,梳理了分包履约全流程证据,包括双方合法签署的分包合同、合作劳务公司具备的分包资质、工程款全额结清付款凭证、完税票据等材料。庭审中,律师重点答辩,指出案涉纠纷系两名自然人内部合伙结算争议,原告并非分包企业直接聘用人员,双方无劳务合意;分包环节合规、款项已足额结算完毕,不存在违法分包情形,合伙账目纠纷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牵连委托人。同时协助法庭厘清合伙内部账目核算规则,区分合伙债权与分包商事法律关系。最终,法院认定欠款为自然人之间合伙结算纠纷,判令仅由合伙一方继承人承担付款2万余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要求分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全部诉求,委托人无任何给付责任。这起案件展示了白金玉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关系时,能够精准区分不同法律关系,固定关键证据的能力。
上述两个案件中,白金玉律师均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和精准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像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合伙等纠纷案件,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法律关系的准确界定。当事人遇到此类案件时,应选择像白金玉律师这样熟悉本地司法实务、具备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在河北唐山地区,律师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尤为重要,能够根据本地法院的审判流程和裁判思路,制定适配的诉讼与维权方案,提高案件的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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