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民营企业家钱XX因无力归还贷款被银行以骗贷起诉,面临可能的刑事处罚时,钱XX找到了董爽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1811036818,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董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凭借这些年处理各类案件的经验,董律师没有被公诉机关的指控吓倒,而是迅速开始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在钱XX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中,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钱XX在2012-2013年期间,通过提供虚假采购合同和已终止的装修工程合同向两家银行申请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被告单位江西XX辩称这是正常贷款,钱XX也坚称主要材料真实,是应银行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董爽律师根据过往办理类似刑事案件的经验,首先让钱XX详细回忆贷款申请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从中寻找可能的证据漏洞。接着,董律师亲自前往银行,调取贷款审批的相关文件和流程记录,查看银行在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审查不严的情况。同时,董律师还收集了钱XX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资料,以证明公司有实际的经营需求和还款能力。
在证据链搭建方面,董律师将收集到的银行审批文件、公司财务报表等证据进行整合。她发现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对于一些关键文件的审核并不严格,存在一定的失职。而且钱XX公司在贷款期间有实际的经营活动,并非完全虚构事实。董律师结合这些证据,指出钱XX的行为更符合民事纠纷的特征,而非构成骗取贷款罪。
庭审策略上,董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预判到公诉机关可能会强调贷款材料的虚假性。于是,她准备了详细的质证意见,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逐一反驳。同时,董律师还申请了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证明钱XX在贷款过程中的真实情况。最终,法院采纳了董律师的辩护意见,钱XX被判处缓刑。法院判决体现了钱XX虽在贷款材料上存在不实,但综合考虑其实际经营情况和银行审查责任,不构成骗取贷款罪(该判决依据法院对证据的综合判断)。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充分体现了董爽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经验和专业能力。
在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15年左右,双方开始业务往来,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其余通过电话下单。业务期间,铁粉厂按约供货,食品公司签收并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两次对账后,食品公司仍欠货款,之后双方继续业务往来但未再签合同。铁粉厂多次催款无果后起诉。
董爽律师接手此案后,根据办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首先让铁粉厂整理所有的业务往来记录,包括合同、入库单、增值税发票等。然后,董律师仔细研究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发现合同中对不同类型铁粉的单价有明确约定。为了进一步证明货款金额,董律师前往食品公司仓库,核实货物的签收情况,并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
在证据链搭建上,董律师将合同、入库单、发票和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关联。她发现入库单上的货物数量和发票金额能够相互印证,而以往合同中约定的单价可以作为确定货款的依据。董律师认为,虽然后期双方未再签订合同,但根据交易习惯可以确定货物的价格。
庭审中,董律师预判食品公司可能会对货款金额和货物价格提出异议。于是,她准备了详细的价格计算依据和交易习惯说明。针对食品公司的抗辩,董律师依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强调按照交易习惯确定价格的合理性。最终,法院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酌定了2017年铁粉和特铁粉的价格,判决食品公司偿付货款及逾期利息(该判决依据法院对交易习惯和证据的认定)。这起案件再次展现了董爽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
经验的价值
这两起案件虽然类型不同,但共同体现了董爽律师凭借多年执业经验所展现的价值。在刑事辩护中,董律师能够敏锐地发现检方证据的漏洞,通过全面收集证据和合理搭建证据链,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在合同纠纷中,董律师则依据交易习惯,准确确定货款金额,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应该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并且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在纠纷中维护自己的权益。董爽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的经验,使其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迅速找到关键证据,预判对方的抗辩,设计出高效的证据链,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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