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中心的繁华路段,一辆小型轿车与路边护栏发生了剐蹭,执勤交警当场将驾驶员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20mg/100ml,后续血检酒精含量更是高达21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而且,此次事件发生在闹市区,还出现了事故,属于当地同类案件中会被判处实刑(拘役1-3个月)的情况。驾驶员面临着留案底、丢工作的巨大风险,于是委托了丁子宸律师为其辩护。
在危险驾驶罪这类案件中,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部分人认为自己只是短距离挪车,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就像本案中的当事人,觉得聚餐后只是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不会有严重后果,但实际上只要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都可能构成犯罪。其二,有些人不重视血样提取、送检等程序的合法性。在血样提取过程中,如果不使用专用抗凝管,血样不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等,都会影响最终的鉴定结果。而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些,一旦出现程序问题,就可能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丁子宸律师,2016年开始在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同时在侵犯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他擅长从案件细节切入挖掘辩护要点,以专业的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在办理此案时,丁子宸律师首先进行了证据攻坚。他细致审查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发现办案机关未使用专用抗凝管提取血样,且血样未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48小时,严重违反《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范。于是当庭申请重新鉴定,明确指出原鉴定意见程序违法、结果不具客观性,依法应予排除。其次,他进行了精细化辩护,提交证据证明当事人系朋友聚餐后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仅行驶280米),并非主动长途驾驶;事故仅为单方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且当事人当场主动赔偿市政护栏损失,取得相关部门书面谅解;同时提交当事人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全程配合办案机关调查的相关证明,论证其主观恶性极小。最后,他将政策与类案结合,检索当地近年3起“高酒精含量+程序瑕疵”获不起诉的类案,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出“当事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犯罪记录,成功保住了工作。
丁子宸律师秉持“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案件办理中,他优先通过证据审查和合法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必要时也会通过精准的诉讼手段,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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