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厦门,有一位从事建筑行业多年的张老板。2020年,张老板承包了某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起初,工程进展顺利,张老板按照合同要求有序推进。前两年,与转包方的合作也较为正常,双方按照约定进行着各项工作。
然而,到了2023年,情况急转直下。转包方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程款,导致张老板无力继续垫资,工程施工难以为继。截至张老板无奈退场时,转包方共欠付工程款460余万元。张老板多次找转包方协商,却始终没有结果。
张老板心急如焚,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就在他几乎绝望的时候,经同行介绍,了解到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王伟栋律师。王伟栋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民商事合同和建设工程领域的案件。张老板了解到王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后,决定委托他来处理这起纠纷。
王伟栋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转包方为了逃避责任、拖延时间,不仅在张老板委托起诉后迫于无奈支付了90余万元工人工资,还提起反诉,称多支付工程款200余万元要求张老板返还,并且声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还向法院申请工程量及工程质量鉴定。这使得案件变得更加复杂和棘手。
作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王伟栋律师凭借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他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对于实际欠付工程款数额问题,王律师以在案的公区结算协议以及户内工程量核对原件为依据,证明案涉结算协议仅是对公区进行结算,此后进行的工程量核对是对户内进行核对结算,从而确定转包人实际欠付工程款数额应是公区结算款加上户内核对工程款之和460余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王伟栋律师凭借娴熟的庭审技巧,对转包方的反诉进行了有力反驳。他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在已经订立结算协议且转包方已经进场进行后续施工的情况下,转包方无权再要求进行鉴定。同时,对于逾期付款利息,虽然合同无明确约定,但因案涉金额较大且转包方恶意拖延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张老板有权主张。
最终,法院除因未支持承包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外,王伟栋律师代理的张老板一方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判决金额与起诉金额扣除转包方在起诉后支付的工人工资后分文不差,转包方的反诉被法院全部驳回。这一结果得到了张老板的充分认可,他对王伟栋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在遇到转包方迟迟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时,实际施工人应及时搜集证据,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在完善证据后尽早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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