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西安的一个小村庄里,村民张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张某是土生土长的本村人,一直在此生活。此前,他与同村的李某就约60.3平方米的土地权属产生了争议。原来,李某通过合法出让、挂牌程序取得了一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这片土地中有约60.3平方米的区域,张某坚称是自己的宅基地。此前,李某向当地某区人民政府申请了土地确权。区政府经过调查后,认定争议土地在李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并作出了确权决定。随后,某市人民政府复议也维持了这一决定。
张某对此结果十分不服,他认为这片土地一直以来都是自己的宅基地,怎么能突然就归别人了呢?于是,他以争议土地为其宅基地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然而,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张某感到无比绝望,他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就在张某感到无助的时候,他通过朋友的介绍,了解到了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李超律师从2016年11月开始执业至今,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还是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朋友告诉张某,李超律师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案件,处理过各类行政案件1000+,非常专业靠谱。张某听后,决定委托李超律师代理他的二审案件。
李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开始了严谨的调查和分析。作为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深知在土地权属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他仔细审查了土地权属来源,精准甄别证据效力。在二审过程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全面审查确权程序、证据效力、土地性质及复议程序合法性等焦点问题。李超律师在法庭上,依据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逻辑,为案件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最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第三人李某通过合法出让、挂牌程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证据充分;而张某提交的宅基地审批表无法证实争议地块归属,不能证明土地为集体所有;区政府确权及市政府复议均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虽然张某最终没有胜诉,但他对李超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表示认可,李超律师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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