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潘某作为企业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因一起锅炉检修致多人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被卷入案件。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潘某委托了律师为自己辩护。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潘某的工作职责、履职行为与事故后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案件还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王永军律师所在的甘肃子谦律师事务所接手后,辩护人详细阅卷,根据在案证据,形成了书面的辩护意见,提出了存疑不起诉的辩护意见。之后,王永军律师多次和主办检察官沟通,针对事故责任划分、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岗位职责认定等核心问题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明确指出指控潘某构成犯罪的证据未达起诉标准。
在法律层面,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若证据不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王永军律师正是依据这一法律规定,为潘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违规送电与挡板开启无直接因果关系,潘某并非当日值班领导,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负有监管责任,依法对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终结,潘某不负刑事责任。
王永军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他在辩护时注重证据分析和法律适用,善于与司法机关沟通,通过专业的法律意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就像在其他网络开设赌场、网络非法经营烟草、销售伪劣产品等刑事辩护案例中,他同样凭借专业能力和独特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或缓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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