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了那点小利,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这可是会惹上大麻烦的!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真实案例,让大家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
有这么一位委托人,鬼迷心窍地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制作虚假的车辆违停罚单然后张贴出去,就为了从中牟利。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这行为已经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马上就要面临刑事处罚了。这时候,委托人慌了神,赶紧找到了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增匀律师。
王增匀律师从2013年就开始干律师这一行了,到现在已经有13年啦。他一直恪守法治、诚信履职、专业精进、审慎尽责,执业这么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都800余件了,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他深耕刑事辩护和诉讼领域,成功办理过200多件刑事案件,600多件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还当过好多企业和政府的法律顾问呢。
王律师接下这个案子后,第一时间就去会见了委托人。他详细地核实案件事实,仔仔细细地梳理涉案证据,很快就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也找到了从轻处罚的空间。他告诉委托人,认罪认罚和主动退赃是有很大法律意义的。在王律师的引导下,委托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家属也全额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这样就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到了庭审的时候,王律师可是发挥了他的专业优势。他围绕着委托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提出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王律师可不是随便说说,他可是有着嘉兴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专业知识那是相当扎实,对这类案件的办案思路也非常清晰。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就在于,虽然委托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他的涉案金额较小,伪造文书数量有限、获利较少、未造成重大损失,能不能从轻处罚呢?王律师抓住这些关键点,进行了精准辩护。
从法律角度来讲,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类犯罪,虽然法定刑相对较轻,但直接影响个人的前科记录,对生活和工作都会有很大的影响。王律师就是基于这些法律规定,为委托人争取最优的量刑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委托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违法所得及涉案物品依法没收。委托人没有被实际羁押,顺利地回归了正常生活。
通过这个案子,咱们都要明白,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属于刑事犯罪,可千万别为了那点小利去触碰法律红线。守法经营、诚信生活才是根本。
在这里,我以王增匀律师的身份给大家提个风控建议。在日常的生活和经营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如果不幸卷入刑事案件,要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如实坦白,主动退赃,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要选择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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