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有一起(20XX)苏XXX民初XXX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原告S某觉得和被告盐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作期间工伤保险待遇没给够,就在20XX年X月XX日把被告告到了法院,要求工伤保险相关赔偿。这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
被告盐城A公司收到应诉通知后,可犯了难。因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赔偿标准、款项支付方式等好多法律问题。要是进入实体审理,双方得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会占用司法资源,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也可能受影响,双方矛盾也容易激化。被告急需专业人士帮忙,于是委托了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沈玉玮律师。
沈玉玮律师2014年就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类案件200余件,在劳动争议纠纷处理方面也有丰富经验。他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先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研究涉案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核心争议点。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X》等法律规定,确定了“以调解促和解,高效化解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双方利益平衡”的办案思路。
他深入分析双方劳动关系细节、原告工伤保险待遇主张依据和赔偿计算标准,精准界定法律适用边界,明确被告法定责任和合理抗辩点,为调解谈判打基础。还积极和审理法院承办法官沟通,表达被告想调解的意愿,又和原告及代理律师坦诚交流,传达被告调解态度和诉求,消除沟通障碍。
接着,他综合考虑原告工伤实际情况、法定赔偿标准和被告企业经营实际、支付能力,制定兼顾双方权益的调解方案,就赔偿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提出专业建议。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沈玉玮律师全程参与,专业把控谈判节奏,针对双方分歧点进行法律释明和协商沟通。
最终,在沈玉玮律师推动和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出具(20XX)苏XXX民初XXX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盐城A公司要在X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给原告S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款项XXX元,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纠纷一次性处理完,再无纠葛。案件受理费XX元,减半收X元,由原告X某负担。
这个结果和之前被告面临的糟糕处境对比明显。原本担心进入实体审理耗费大量资源,现在通过调解高效解决了问题。这个案子能成功调解,关键在于沈玉玮律师精准的办案思路和专业的调解策略,为双方找到了平衡,也为同类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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