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孙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某大桥上正常行驶时,与后方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刮碰,孙某某摔倒致双侧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锁骨骨折、6根肋骨骨折等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出具的第一份认定书认定孙某某负主要责任,李某某负次要责任。若按此认定,孙某某不仅要自担大部分医药费,还可能需赔偿对方修车钱。此时,河南南阳冯居昊律师接受孙某某委托,冯居昊律师自2025年起执业于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
李某某主动申请复核,没想到这反而给了案件转机。冯居昊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本科,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没有接受“主责”的结论,凭借自己对交通事故领域的专业知识,仔细研究现场痕迹和超车规则。他深知同向行驶时,后车超越前车发生刮碰,后车应负全责这一基本安全常识。
基于此,冯居昊律师立即代理孙某某向交警支队提交复核申请。他将法律依据、现场逻辑等一条条清晰阐述。凭借其在交通事故案件方面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50余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案件。在他的努力下,复核结果下来,原认定被撤销。
重新调查后,交警作出新认定,李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孙某某无责任。这一关键转变让案件有了新的走向。之后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冯居昊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为孙某某争取权益。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某全额赔付孙某某两处十级伤残的医疗费加伤残赔偿金共计97697.59元。
冯居昊律师不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展现出专业的法律素养,还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他擅长处理证据瑕疵、责任认定难等复杂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短,多起案件立案后20天左右促成调解,还紧盯执行兑现。他还具备二级建造师证书,在房屋不动产、建筑工程合同、房地产领域也有专业贡献,曾多次获得业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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