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法院的一份生效判决显示,根据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何XX、许XX、黄XX等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在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年至七年并处罚金10000至20000元的情况下,最终实现减轻处罚,背后是黄晓阳律师付出的诸多努力。
这份文书背后,是黄晓阳律师从接案起就展开的一系列专业工作。接案时,黄晓阳律师通过与被告人家属沟通并认真研究案卷,初步判断由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无罪辩护的可能性不大,最终确定替被告人作罪轻辩护。
证据收集方面,本案涉案金额高达XXX元,根据相关规定“赌资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0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而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量刑系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从涉案金额入手为被告人减轻处罚较为困难。黄晓阳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相关规定,多次研究案卷,将重点放在挖掘犯罪事实中当事人可能存在的从轻或者减轻的法定情节上。
庭审中,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在犯罪事实和证据明确的情况下,为被告人争取减轻处罚。黄晓阳律师在法庭上提出针对性的辩护意见,详细阐述被告人存在的从轻情节,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有力论证。同时,他还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充分表达对案件的看法和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诉求。最终,法院采纳了黄晓阳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作出减轻处罚的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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