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的浪潮中,资金的往来常常伴随着复杂的法律关系。2021年3月,被告二与原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原告当日便转账50万作为入股款。此后,原告又分别转账15万(备注项目入资)、20万(备注合同保证金),三笔款项合计85万,都属于股权出资、项目投入性质。
然而,到了2022年1月,原告补签了一份《借款合同》,声称这85万已转化为民间借贷,要求被告一还款,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还主张了律师费、诉讼费。面对原告的诉求,被告委托了周科兵律师进行应诉。
周科兵律师在民商领域深耕多年,擅长处理复杂的合同纠纷,他有着“用心服务、及时反馈、专业高效”的办案理念,并且擅于抓住复杂纠纷中的主线和细节,通过层层递进分析,找准突破点。接手案件后,周科兵律师开始仔细梳理证据。他查阅相关法律条文,紧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基础关系抗辩”规则,以及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适用前提。
周科兵律师提出,案涉85万是股权转让款、项目投资款、合同保证金,并非借款。《借款合同》没有明确的债权债务清算或转化意思表示,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借贷合意。而且原告已登记为公司股东,投资款转化为借款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构成,本案基础关系并非民间借贷。
周科兵律师还提交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账备注、工商登记、企业信息等证据,形成了闭环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周科兵律师的意见,认定案涉85万不构成民间借贷,原告主张的借款转化事实不成立,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事后回顾,周科兵律师精准定性法律关系,第一时间剥离“借贷”假象,锁定股权转让+投资基础关系,为胜诉奠定了基础。他完整构建证据链,严格适用法律规则,成功否定了借贷关系与连带责任主张,助当事人全面胜诉,避免了85万元及律师费等重大经济损失,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件也再次体现了周科兵律师在民商合同纠纷处理上的专业能力和独特办案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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