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浩累计承办多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先后担任过多家企业及政府单位法律顾问,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曾某与被告廖某合伙承包水电安装工程,项目结束后,曾某因合伙账目掌握在廖某手中且对方拒绝清算,向法院起诉,一审却被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诉请。曾某找到郭子浩沟通上诉事宜,郭子浩经审查发现原一审诉讼方案对曾某不利,便未坚持上诉,而是另案起诉。但一审仍以未经清算驳回请求。郭子浩坚持上诉,二审法院采纳上诉意见,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郭子浩充分阐述己方观点,一审采纳其观点支持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上诉,郭子浩坚守抗辩立场,强化证据与法理逻辑,最终二审驳回对方上诉,曾某取得最终胜诉,且全部执行到位。该案历时2年,郭子浩帮助曾某在败诉情况下实现逆转。
在行政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水利部门签订水库及山地长期租赁合同,被告单方解除协议,导致原告产生重大损失,双方就补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原告起诉要求赔偿2000万余元及利息。郭子浩接受委托后,与原告多次沟通交流,并前往案涉水库现场勘察,认为案涉协议性质为行政协议。庭审时他据理力争,庭后与被告及政府相关部门长达数月沟通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补偿款1400余万元并支付到位。
还有一起合作协议纠纷,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乙公司未按约定投入设备和资金,甲公司发出《解除合同告知书》,合同解除后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损失50万元,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解除合作协议并返还备用金50万元。衢州某法院受理此案,乙公司委托郭子浩和钟律师代理本诉及反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解除,甲公司交付检测设备及软件,放弃50万元赔偿请求,本诉、反诉费用各自承担,纠纷一次性了结。
除了这些案件,郭子浩还曾代理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近亿元标的案件,妥善化解重大法律风险;代理开发商退地行政诉讼,为开发商成功退地挽回近亿元损失。此外,他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普法宣讲,走进社区、企业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普及工作,获广泛好评。凭借胜诉率高、执行力强、责任心重的执业口碑,郭子浩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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