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只要在法庭上滔滔不绝、赢得官司就算成功,实则不然。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2009年转行成为律师,现为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独特的经历让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某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他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其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这是民事纠纷。他及时提交专业意见,提供证据线索支撑。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即便该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仍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此案件虽胜诉,但过程中各方都耗费了大量精力。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他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万X不予批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李律师持续跟进,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个案件各方都较为满意,避免了万X长时间被羁押,也让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还有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他明确熊X行为动机,梳理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并非单纯的法庭胜诉,而是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全方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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