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个人声明放弃社保”,在劳动纠纷案件中成了公司的抗辩理由。但这并未难倒刘伟律师。在这起案件里,申请人杨先生于2019年12月30日入职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公司却未为他缴纳任何社会保险。2022年4月28日,杨先生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克扣工资、未安排休年假为由,邮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之后,杨先生申请劳动仲裁,提出多项赔偿请求。
刘伟律师代理杨先生出庭。公司以杨先生曾出具《个人申请》,称自行缴纳社保、放弃公司缴纳为由进行抗辩。刘伟律师成功论证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放弃无效,从而锁定了杨先生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最终为其争取到经济补偿。经仲裁院认定,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29010.33元。
在未休年假工资方面,公司主张2021年部分年假已过一年仲裁时效。刘伟律师成功主张时效起算点为年度终了,使得2021年5天未休年假工资5335.23元得以获赔。同时,刘伟律师精准援引失业保险条例,为杨先生争取到失业保险损失6012元。虽然杨先生关于工资拖欠及克扣的请求因举证不足被驳回,但核心的经济补偿、年假、失业金三项请求全部胜诉,合计获赔40357.56元。
刘伟律师2018年正式执业,现任职于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事务部主任。他深耕云南本地工伤维权领域,累计办理各类工伤、工亡案件超500件,其中大量是疑难复杂案件。他还兼任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昆明市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特邀调解员等职,连续获评2023-2025年度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除了这起社保纠纷案件,刘伟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劳动纠纷。比如在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案中,他代理被告公司,敏锐抓住仲裁时效这一“程序盾牌”,为公司避免近5万元损失。在公司否认劳动关系称“第三方团队”案中,他通过一系列证据成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加班费。
刘伟律师始终以工伤工友权益为核心,坚定站在劳动者一方。他用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劳动者成功争取到足额工伤赔偿与合法待遇,用法律守护着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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