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审理法院是射洪市人民法院,【被告人A】在该案中是被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等26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涉案团伙利用境外服务器搭建“redpoker”网络赌博平台,以三级代理模式发展下线,吸引11478名赌客参与赌博,平台充值总金额达3462万余元,代理分红总金额达1026万余元。【被告人A】作为平台代理,参与发展会员并获取红利19万余元,公诉机关认定其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这情况让【被告人A】及其家属十分焦虑,感觉未来一片灰暗,不知道最终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郑晓龙律师在【被告人A】及其家属的委托下介入案件。家属找到郑律师时,满脸焦急,担心【被告人A】会被重判。
郑律师开展了针对性的辩护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在阅卷过程中,深入分析网络赌博平台的组织架构等情况。为了清晰地界定【被告人A】的地位和作用,他前后进行了多次分析和论证。虽然没有明确的会见次数、阅卷页数等数据体现,但能看出他投入了大量精力。
突出关键策略点
郑律师提出几个关键的辩护意见。一是指出【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仅作为普通代理参与,未参与平台搭建、规则制定等核心环节,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这一逻辑切中案件要害,因为从犯的认定对于量刑有着重要影响。二是强调【被告人A】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三是指出【被告人A】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悔罪态度诚恳,系初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郑晓龙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深耕于刑事、婚姻、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虽然未明确说明网络赌博类案件的具体数量,但从整体丰富的办案经验来看,也能为此次辩护提供一定的支持。
写采纳情况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郑晓龙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这直接证明了郑律师工作的有效性,也让【被告人A】及其家属看到了希望。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A】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其从犯地位、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涉案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均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对比【被告人A】最初面临的情况,原本可能受到较重的刑罚,但最终获得了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结果,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结局。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郑律师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提出了合理有效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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